影視雜憶﹕編劇
創作自主性 2024-03-14
說回創作部和編劇,我的觀察,港產片自古以來,都是部頭散計居多,大片廠公司時代,只有部份編劇是合約工,另方面,也是導演兼任編劇的居多(但不會落手寫)。
創作自主性方面,估計大片廠公司時代比獨立製片時代好一點---從倪匡齋交劇本給長弓公司以及華山導演中可以看見(我親身的體驗)---獨立製片時代,則百分之九十由導演或監製主導創作。
原始idea固然由導演或監製發起,中間的的度橋(範圍很闊,包括由大故事、段落故事、到分場以及場面),可能都有導演的身影。所謂編劇,只能負責撰寫對白本。所以在香港影行,公認為,創作領域有分為「度橋界」以及「寫手界」。獨力從IDEA到完成對白本的創作者,鳳毛麟角。有的都會馬上成為導演,如張堅庭的《表錯七日情》以及彭浩翔的《買凶拍人》。
電視台的單元劇,獨立性則高得多(也不是獨自編劇),這方出身的編劇,跑去電影圈,多數能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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